一、了解防雷
1、了解防雷装置所处的环境、位置,建筑物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确定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
2、查阅设计图纸,了解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二、防直击雷
1、石油化工企业的建筑物、工艺装置内塔类应有防直击雷装置。
2、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3、可燃气(液)体的钢罐,必须有环型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2)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的固定顶钢罐,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
(3)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4)浮顶金属罐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装置,但必须有两根截面积妻25mm2的软铜绞线将浮顶与罐体作电气连接,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5)压力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三、防静电
1、金属罐、设备、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
2、可燃气(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有防静电接地:
(1)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3、可燃气(液)体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的连接处,应有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盘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盘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4、装卸场地应有防静电接地。
四、防雷电感应
1、可燃液体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的信号线,应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电缆外皮和钢管应与罐体连接。
2、电力和通信线路应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埋地,电缆外皮和钢管应接地,宜安装电涌保护器。
五、接地装置
参考设计图纸,向施工员、甲方代表了解接地装置情况,记录下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材料、规格、数量、布局,并作详细记录。
1、水平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小于 0.7m,人行通道附近不小于1.0m,垂直接地体长度为1.5-2.5m,间距为5.0m。当垂直接地体敷设有困难时,可设多根环形水平接地体并互相连通。人工接地体应使用热镀锌钢材。
表4.10接地体材料规格
2、静电接地干线应使用热镀锌钢材,圆钢φ≥10mm、扁钢≥40×4mm;静电接地支线应使用热镀锌钢材,圆钢φ≥ 6mm、扁钢≥12×4mm。
六、接地电阻的检测
按第二章第二节和本章第二节第四条规定测量。
1、防雷接地电阻≤10Ω,防静电接地电阻≤100Ω。
2、除第一类防雷装置独立避雷针为单独地与其它接地装置的距离不小于3m外,防雷接地、电气设备接地、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宜共用同一接地装置。
七、计算保护范围
计算可在室内进行,用滚球法确定接闪器的保护范围。
八、数据的处理
各项检测读数、计算结果应保留一位小数(防雷装置材料型号规格除外),按GB817-87要求修约。
上述检测工作结束后,校核人全面核对原始记录、仪器、装置性能状况等各项结果是否都有相应的记录。
注: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