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易折易碎杆塔(以下简称“易折杆”)是指采用轻质易碎材料或易折结构制成的单杆式、塔架式等构型的支撑结构物。易折易碎物体在规定的冲击力下会折断(破碎)弯曲或屈服,从而对航空器的危害达到最小的轻质量物体。易折性-机场各种目视和非目视劣航设施(例如迪近灯光杆塔、气象设备、无线电导航设备等)一般设在跑道、滑行道和机坪附近,若起飞、着陆或地面运行的航空器不其意外碰撞会造成危险。所有此类设备及其支柱必须易折杆应当安装得尽可能低,以保证碰撞开会导致航空器失控。易折性可通过多种设计理念来实现,例如可采用车易折易碎材料、脆性或低韧性的构件和连按件等方式,以确保易折物体受到碰撞时破碎、弯曲戒屈服。
技术参数
易折条件:对于可能与起飞或降落的航空器发生碰撞的易折杆,在遭受重 3000Kg、速度140Km/h的航空器撞击时必须易折易碎。对于可能与地面滑行的 航空器发生碰撞的易折杆,在遭受重3000Kg、速度50Km/h的航空器撞击时必须易折易碎。碰撞时易折杆施加到航空器上的力应不大于45KN;易折杆施加给航空 器的最大能量应不大于55KJ。
风力荷载:应足够结实牢固以满足在国家规定的典型自然风荷载(如覆冰 12.5mm和风速140Km/h) 中正常工作的运行要求;还应能经受210Km/h的风速,或采用当地50年一遇最大风压来确定风力荷载。
偏移容差:结构偏移应当限定在偏移容差范围内,以防影响其所支撑的助航 设施设备的信号质量。例如进近灯光杆塔在全部表面覆冰12.5mm、经受 100Km/h的风速时,光束垂直偏移应当不大于±2度,光束水平偏移应当不大于 ±5度。
线缆保护:线缆不得裸露,其外部保护构件应当作为易折性设计的一部分予以考虑,且不降低整体的易折性能。
性能参数
碰撞冲击力: ≤40KN(ICAO执行标准≤45KN)
碰撞冲击能量: ≤30KJ(ICAO执行标准 ≤55KJ)
抗风能力: 1.最大风力荷载270Km/h(ICAO执行标准210Km/h)
2.覆冰12.5mm,抗风210Km/h(ICAO执行标准140Km/h)
尾喷性能: 可承受480Km/h瞬时风压
偏移容差: 光束垂直及水平偏移均不大于±0.5度 (ICAO执行标准光束垂直偏移应不大于±2度,水平偏移应不大于±5度)
抗震抗磁: 不会产生谐波震动,不会对天线信号产生任何影响
范围
易折杆应用范围-跑道障碍物限制面中所有助航设备的支撑结构,通常用作迪近灯光系统、仪表着陆系统航向仪天线、下滑仪、天线、风向标、大气投射仪、前向散射仪等机场设备的支柱。